解析高低溫試驗GB2423.1-89試驗A:低溫試驗方法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試驗A:低溫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非散熱和散熱的電工電子產品(包括元件、設備及其他產品)的低溫試驗。
二、概述
1.本標準于用來考核或確定電工、電子產品在低溫環境條件下貯存和(或)使用的適應性,而不能用來評價試驗樣品在溫度變化期的耐抗性和工作能力,這時應當采用GB2423.22《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N:溫度變化試驗方法》。
2.本試驗方法通常用在條件試驗期間能達到溫度穩定的試驗樣品。
試驗時,是將具有室溫的試驗樣品投入試驗。當試驗樣品實際上是和某種特定的安裝架一起使用時,則試驗時就應使用這些安裝架。
試驗持續時間是從試驗樣品達溫度穩定時開始計算;特殊情況下,如果條件試驗期間試驗樣品達不到溫度穩定,則試驗持續時間從試驗箱(室)達到規定試驗溫度時開始計算。
三、低溫試驗方法分類及方框圖
A.低溫試驗方法分為:
1.非散熱試驗樣品低溫試驗:
試驗Aa:溫度突變
試驗Ab:溫度浙變
2.散熱試驗樣品低溫試驗:
試驗Ad:溫度浙變
B.低溫試驗方法分類的方框圖如下:
四、高低溫試驗箱非散熱試驗樣品和散熱試驗樣品的試驗方法:
1.非散熱試驗樣品和散熱試驗樣品:條件試驗期間試驗樣品溫度達到穩定后,在自由空氣條件(即沒有強迫空氣循環)下測量時,試驗樣品表面上*熱點溫度高于周圍大氣溫度5度以上,認為是散熱的,反之則為非散熱試驗樣品,所有貯存試驗及試驗期間不通電或不加負載的,試驗樣品均為非散熱試驗樣品,試驗采用低溫試驗方法。
2.非散熱試驗樣品:溫度突變試驗箱溫度漸變試驗(前者是溫度快速變化試驗箱后者是高低溫試驗箱)
①溫度突變試驗:先將試驗箱溫度調節到規定試驗溫度,然后放入具有室溫的試驗樣品,這種試驗方法適用于已知溫度突變對試驗樣品不產生操作時。
②溫度漸變試驗:先將具有室溫的試驗樣品放入同為室溫的試驗箱內,然后開動冷源將箱內溫度逐漸冷卻到規定試驗溫度,若由于試驗樣品太大或過重,或是由于復雜的功能試驗接線,在突變試驗時不能做到將其放入低溫箱而不產生結霜情況時,也應采用試驗②。
3.散熱試驗樣品有和無強迫空氣試驗:行業內保證均勻度的波動的方法都是采用風循環模式,由電機帶動風機產生風循環從而形成風速流向,無強迫空氣循環的試驗是模擬自由空氣條件影響的一種試驗,較適用于散熱試驗樣品的測試,有強迫空氣循環的試驗是當不采用強迫空氣循環就難于或不能保證規定的試驗條件時,可用有強迫空氣兩種方法:A和B,方法A用于試驗箱大到可不用強迫空氣循環也能滿足試驗要求,但在箱內不用強迫空氣循環就不能保持規定的低溫時,即高低溫試驗箱的制冷或加熱要求采用強迫空氣循環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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