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GB/T2423.17-93試驗Ka:鹽霧試驗方法
一、對試驗設備的要求
1.用于制造試驗設備的材料必須耐鹽霧腐蝕和不影響試驗結果。
2.試驗設備中工作空間的條件應該保持在本標準第5章規定的限度之內。
3.有足夠大的容積,并能提供均勻的試驗條件,且試驗時這些條件不受試驗樣品的影響。
4.鹽霧不得直接噴射到試驗樣品上。
5.試驗設備工作空間內頂部和內壁,以及其他部位的冷凝不得滴落在試驗樣品上。
6.試驗設備內外氣壓必須平衡。
二、試驗溶液
1.鹽溶液采用氯化鈉(化學純、分析純)和蒸餾水或去離子水配制,其濃度為(5±0.1)%(質量百分比)。霧化后的收集液,除擋板擋回部分外,不得重復使用。
2.霧化前的鹽溶液的pH值在6.5~7.2(35±2℃)之間。配制鹽溶液時,可采用化學純的稀鹽酸或氫氧化鈉的溶液來調整pH值,但濃度仍須符合上面的規定。
三、試驗條件
1.試驗設備的工作試驗空間內的溫度為35±2℃
2.在工作空間內任一位置,用面積為80cm2的漏斗收集連續霧化16h的鹽霧沉降量,平均每小時收集1.0~2.0ml的溶液。
3.本標準采用連續霧化,推薦的試驗持續時間為16、21、48、96、168、336、672h.
4.霧化時必須防止油污、塵埃等雜質和噴射空氣的溫、濕度影響工作空間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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